汕頭購房政策從今天起,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房、二手商品房及連續三年以上租住合法出租屋且有穩定的職業三類人員均可申請入戶我市。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我市公安機關經上報市政府同意后新出臺了《關于實施具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入戶政策的意見(試行)》,這一便民新政推出后,不僅降低入戶門檻,簡化了入戶手續,而且隨遷人員的范圍也將擴大,將惠及更多申請入戶城鎮的人員。
汕頭購房政策今年初,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推進我市城鄉一體化,促進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改善民生,創新管理,我市公安機關經研究并請示市政府同意,將原先實行的“購房入戶”和“暫住七年入戶”政策進行重新調整,出臺了《關于實施具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入戶政策的意見(試行)》。《意見》適應本市中心城區(金平、龍湖、濠江區),非中心城區參照執行;原執行的“購房入戶”、“暫住七年入戶”政策同時廢止。
購房入戶指標不再限人數
汕頭購房政策據市公安局戶政管理部門有關負責人稱,《意見》中合法穩定住所范圍涵蓋新建商品房、二手商品房、租住的合法出租屋等,允許隨遷人員的范圍也擴大,取消了原購房入戶指標對人數的限制。對于購買二手商品房的,還根據該房產在一定年限內有無購房入戶記錄分別規定了入戶條件。
購新建房,配偶、父母、子女可隨遷
汕頭購房政策記者了解到,凡購買本市新建商品房,符合有關入戶條件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中,已婚子女僅限一人,政策外生育子女應全額繳清社會的撫養費)可同時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汕頭購房政策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材料向派出所申請了入戶:1、入戶申請報告;2、房屋所在地房產交易所出具的《購房入戶證明》原件;3、購房者及入戶人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4、結婚證、街道(鎮)以上計劃生育證明(違反計劃生育的,應在該證中列明“已全額繳清社會撫養費”,并附“繳費單據”)或未婚證,節育證、入戶人原籍戶口簿原件、復印件;5、汕頭市商品房預售契約乙本復印件;6、廣東省契稅收據和房屋發票復印件;7、市職防所體檢表。
購二手房,分有無入戶記錄申請
汕頭購房政策據介紹,對于購買五年內沒有購房入戶記錄二手商品房且符合有關入戶條件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上)可同時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汕頭購房政策而對于購買本市五年內有購房入戶記錄的二手商品房申請人申請入戶我市,唯一不同的是申請人必須在中心城區暫住三年以上。
汕頭購房政策記者發現,購買“二手房”五年內有無購房入戶記錄申請入戶除都要提交入戶申請報告、房屋產權證或銀行按揭公證書、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或未婚證、節育證、居住證、市職防所體檢表等材料外,所提交的材料還有不同之處。購買沒有購房入戶記錄“二手房”的,提交五年內沒有購房入戶記錄證明(此項由派出所調查核實)、購房者及入戶人的身份證、入戶人原籍戶口簿;購買有購房入戶記錄“二手房”的,提交申請人及入戶人的身份證、原籍入戶人戶口簿、參加本市社保的證明、申請人合法就業或經營證明(所購買房屋產權證未滿三年的,屬務工人員需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連續三年證明、聘用合同或繳交社保證明或本人提供的連續居住三年相關有效憑證;屬個體和私營企業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三年以上工商稅務登記證、工商管理費、納稅證明)。
租屋三年且有穩定職業可申請
汕頭購房政策對于租賃出租屋申請入戶的,申請人必須是連續三年以上租住經我市房管部門、公安派出所登記備案的合法出租屋,并且在汕有穩定職業,符合有關入戶條件,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其中政策外生育子女應全額繳清社會撫養費),可同時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
汕頭購房政策申請人需提交材料包括入戶申請報告,租賃房的《房屋產權證》、連續三年租房協議、房租收據及納稅憑證,房管部門登記備案證明材料,產權人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申請人連續三年在汕的《居住證》、單位證明、社保證明,申請人及隨遷人員身份證,以及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同上)或成年子女未婚證明、節育證、入戶人原籍戶口簿、市職防所體檢表。
來源:獵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