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圍繞“惠民公積金、服務暖人心”的主題,與市民群眾互動交流,回應解答民生熱點問題。
有政府門戶網站網友提問:單位生產經營不景氣,繳存公積金有困難,是否可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應說,該中心已于今年5月31日發布了《關于汕頭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規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娛樂、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積金。企業申請緩繳需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并承諾于2023年6月30日前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具體提供如下材料:1、《汕頭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審批表》(可從中心微信公眾號上下載);2、企業申請書(說明申請理由,申請緩繳的時間,承諾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補繳);3、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意見(職工同意企業申請緩繳以及緩繳的時間);5、其他所需材料。
符合上述政策條件的單位,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除疫情支持政策規定外,企業連續三年虧損且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40%,可申請緩繳。
據介紹,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是5%,如您單位的繳存比例高于5%,可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汕頭市住房公積金調整繳存比例備案登記表》(表模從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上下載)一式二份,前往住房公積金歸集銀行,為在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比例調整手續。如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于5%),企業須是連續兩年虧損且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0%。
有政府門戶網站網友提問:無房公積金提取,為何要提供戶口本、結婚證等一系列證明?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此專門作出詳細解答。據介紹,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在汕頭市全市(包括金平區、龍湖區、澄海區、濠江區、潮陽區、潮南區和南澳縣)范圍內名下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提交以下材料,可到所屬的公積金繳存銀行申請家庭在繳存城市沒有自住住房租賃住房提取業務:不動產信息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在汕頭市全市范圍內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已婚的,還須配偶在汕頭市全市范圍內名下無房產的證明);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婚姻證明材料(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未婚的,提供戶口本或本人未婚聲明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可在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下載);繳存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卡(I類卡)或銀行存折原件。
為方便職工辦理相關業務,我市繳存職工在申請無房租房提取時,可通過登錄微信“粵省事”平臺或廣東政務服務網查詢本人(含配偶)在汕頭市全市(包括金平區、龍湖區、澄海區、濠江區、潮陽區、潮南區和南澳縣)范圍內的名下不動產登記情況,若查詢結果為本人(含配偶)沒有住房不動產登記記錄的,可簽署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如實將查詢結果情況截圖作為繳存職工名下無自有住房的相關證明材料。
(來源:汕頭融媒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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